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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拟为综合管廊建立规矩 使用年限不低于100年

解决“拉链马路”、让电线蜘蛛网钻入地下……目前南宁市在建的多条地下综合管廊,让众多市民充满期待。未来两年内,我区的桂林、柳州也要开建地下综合管廊。我区推广建设综合管廊,在设计上有什么讲究?1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广西地方标准《广西市政综合管廊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已经出炉,拟从管线入驻、技术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了更好建设综合管廊,目前住建部门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为综合管廊献计。
雨污水管和燃气管不宜入管廊
【新规】给水、再生水、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纳入综合管廊,雨水、污水、天然气不宜纳入综合管廊。
【解读】目前城市的地下管线有排水、供电、给水、管道燃气、通讯等,涉及多家管线单位。无论是哪一条管线出现问题,都需要开挖道路,成为“拉链马路”。而当遇到一些不符合规范的施工挖掘时,路面就难以恢复原本的平整,给市民出行带来众多的困扰。是不是所有的管线都能进入综合管廊?以南宁在建的一些地下综合管廊来看,重力流雨水、污水管渠对综合管廊竖向布置有较大影响,增加工程建设投资,因此《指南》不建议进入管廊。同时,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处于安全考虑人工煤气中含有CO不宜纳入地下综合管廊。因此,今后只有给水、再生水、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纳入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与新区主干道路同步建设可大大减少建设难度和投资。城市老(旧)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可以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旧城改造、道路建设、地下主要管线改造等项目同步进行,避免单纯某一项目建设对地面交通、管线设施运行的影响,并减少项目投资。
综合管廊同步建设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为确保综合管廊和内部管线的安全运行,综合管廊建成后应由专业单位进行统一管理。
综合管廊要设逃生口
【新规】综合管廊的每个舱室应设置人员主进出口、逃生口、投料口、通风口、管线出线口等。
【解读】由于综合管廊是埋在路面以下,上述节点设置是必需的功能性要求。这些口部由于需要露出地面,往往会形成地面水倒灌的通道,为了保证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应当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在道路积水期间地面水不会倒灌进管廊。例如,综合管廊人员主进出口,根据管廊的长度和人员进出要求确定,一般管廊1公里布置一个。
结构设计年限不低于100年
【新规】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照永久构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确定,不宜低于100年;综合管廊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解读】近年来以城市道路、桥梁为代表的城市生命线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均提高到100年或更高年限的标准。综合管廊作为城市生命线工程,《指南》同样需要把结构设计年限提高到100年。考虑到综合管廊内容纳的管线为电力、给水等城市生命线,破坏后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都比较严重,故确定综合管廊的安全等级为一级。
值得注意的是,综合管廊预制构件的质量涉及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制作单位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对硬件设施、人员配置、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手段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避免在构件加工和施工过程中,出现错、漏、碰、缺等问题。
摘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