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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立法规范二次供水 违法最高可罚30万元

 23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湖北湖北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否则将会对违法单位处以最高3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