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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一小区消防管道漏水 损失索赔烦心

在城区某商业区租门市开店的李女士打电给反映,说她最近碰到一件烦心事,屋里的消防管道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出水,给她造成了损失,索赔也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城区时代广场的这家美容店,是李女士和朋友在今年3月份一起合租下来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装修,很快开门营业。然而新店刚开一个多月,李女士就遇到了一个让人棘手的事。原来几天前,她和合伙人晚上从店面打烊下班回家。因为临时有事,又返回店面。这不来不知道,一来吓一跳。李女士看到整个店面突然间水漫金山,地面上湿得一塌糊涂。
好好的新店遇到这样的事,李女士一下子蒙了。随即她找来物业排查原因,发现是消防管道断开造成的。刚装修的小店突遭横祸,损失不小,其中问题最严重的要数盐蒸房。当初造价就将近四万块,只开了一次,里面全泡汤了,总共损失加起来大概大好几万块钱。
租房子开店,钱还没怎么回本,谁曾想到发生这样的意外。李女士找房东联系了多次,沟通多次。记者也建议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但是,房东却不同意,坚持认为没有责任。
对于李女士遇到的烦心事,该如何从法律方面维权呢,记者咨询了律师。江苏宝宜律师事务所周鸿斌说,消防管道是公共设施,不是某一个私人的设施,应该是全体业主委托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来对整个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的巡查、检测。如果发现有隐患的,应该及时更换,不是一个业主的事情。李女士如果起诉的话,可以起诉房东、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因为这三方对消防管道设施负有不同的管理职责。这是一个混合共同侵权。如果在五年质保期范围之内,开发商对这个管道负有职责。如果过了质保期,那就不是开发商的事情了。